晋政发20212号文?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同意,拟征收高村乡辛庄村部分集体土地,并编制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高村乡辛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经现状调查,拟征收地块位于高村乡辛庄村,拟征收土地面积2.6664公顷(40亩),其中耕地2.6664公顷(40亩)。
三、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征收地块在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粮食仓储项目建设,属于公共利益需要。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规定执行。高村乡辛庄村属我县平川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5625元/亩。在该区域内,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照上述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上述的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上述标准的0.8倍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办法: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计划***取货币安置方式与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进行安置。货币安置即按上述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用进行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安置根据省***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山西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文件及阳曲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曲县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53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以人社部门核算为准。
六、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方式:支付对象为被征收土地的相关权利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告期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阳曲县自然***局。联系电话:0351-5521732。
八、公告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20日
比撞衫更可怕的是撞地名!女子要回湖北荆州的沙市却被拉到湖南沙市,还有哪些“撞地名”的地方?
以前遇到过的,那时候还没有高铁,火车站排队买票,前面一个大叔带着大包小包的,说到武汉火车站,小姑娘忙活半天来了句没有这个站,你到北广场坐大巴去吧。当时就想那个叫江大桥的武汉***那个梗。后来才知道当时还真没有武汉火车站。
大概是10年左右做河南的大巴回湖北,因为两地交接很近,基本每年都坐那个大巴 那一年下午到的河南邓州.当然每天也都会有河南那边的班车到我们老河口市,我就在那个地方等班车,然后问了边上卖东西的人,我说回老河口坐哪个车,他说你就在这里等。本来回我们那边大巴上也经常会写老河口 半店(我是回老河口的半店),后面看到大巴来了上面写了半店就上去了,也没问是不是去湖北那个半店,就说去半店。本来对河南那边也不熟悉,但是就是感觉不对,越走越不对,后面傻傻的安慰自己可能是一年没回来变化大吧。半小时后到了,说下车,我下来了怎么都看不出来是哪里,马上又问了别人才知道原来河南也有这样一个地方,马上又返回来,后面打滴才会到湖北那个半店。回到家跟父母说被鄙视了